2026年3月26日,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发布关于拟议范围内限制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(PFAS)的草案,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5月25日。此次征求意见重点聚焦于:拟议限制措施的社会经济影响,以及各行业PFAS替代品的可用性与技术可行性。

 

这意味着,欧盟PFAS限制已进入实质推进阶段。对出口欧盟的企业而言,未来不仅将面临更严格的PFAS合规要求,也迎来了争取用途豁免、过渡期安排和监管细则优化的关键沟通窗口。

背景:欧盟PFAS限制提案持续推进

 

2023年1月13日,荷兰、德国、丹麦、挪威和瑞典联合向ECHA提交欧盟PFAS限制提案,目的是减少PFAS对环境的排放,使产品和工艺对人类更安全。

2026年3月3日,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(RAC)发布对该提案的最终意见,认为PFAS对环境和健康构成不可控风险,支持全面禁止PFAS。但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(SEAC)发布的草案意见表示鉴于PFAS的广泛使用以及多个领域缺乏替代品,需要采取“广泛限制+定向豁免”的平衡方案。欧盟委员会将基于RAC和SEAC的意见准备限制提案,供REACH委员会(欧盟成员国)讨论和表决。

 
 

五国提案PFAS 主要内容

PFAS的范围:任何含有至少一个全氟甲基(CF₃-)或全氟亚甲基(-CF₂-)碳原子且未被氢/氯/溴/碘取代的物质。
仅含以下结构单元的物质不纳入限制:
  • CF₃‑X 
  • X‑CF₂‑X’
其中:
  • X = -OR 或 -NRR’
  • X’= 甲基(-CH₃)、亚甲基(-CH₂‑)、芳香基团、羰基(-C (O)‑)、-OR’’、-SR’’ 或 –NR’’R’’’
  • R/R’/R’’/R’’’ = 氢(-H)、甲基、亚甲基、芳香基团或羰基

这类结构多为可预降解的前体或特定功能性衍生物。

 
 
 

限制条款

1. 不得作为物质本身进行生产、使用或投放市场;

2. 不得在以下产品中以等于或超过下列浓度投放市场:

  • a. 作为组分存在于另一物质中;

  • b. 存在于混合物中;

  • c. 存在于物品中。

     

浓度限值:

  • 任一PFAS:25 ppb

    采用靶向PFAS分析测定,聚合类PFAS不纳入该项定量

  • PFAS总量:250 ppb
    采用靶向PFAS分析测定,可选择先对前体物质进行降解后再测定;

  • 总PFAS(含聚合态氟,以氟计):50 ppm

     

此外,若总氟含量超过 50 mg/kg,生产商、进口商或下游用户应执法机构要求,提供所测氟的来源证明(区分 PFAS 来源或非 PFAS 来源)。

3. 第 1 款和第 2 款自本限制措施生效之日起18个月后适用。

 

三个方案

  • RO1:全面禁止PFAS 的生产、投放、使用,过渡期仅18个月
  • RO2:原则禁止,但关键行业给限时豁免

  • RO3:不直接禁止,但设全生命周期严格排放上限/管控

     

 

SEAC草案意见:支持统一限制,但反对“一刀切”全面禁令

 

1. 支持欧盟统一限制 PFAS

  • PFAS 具有极高持久性、跨界污染,必须全欧盟统一管控。

  • 按群组监管比逐个管控更有效,可避免 “令人遗憾的替代”。

     

2.反对“全面禁令(RO1)”

全面禁限不具备相称性,社会经济成本过高,多个领域暂无可行替代品。

3.支持“禁令 +特定用途豁免(RO2)”

  • 减排约83%,成本远低于全面禁令,是最优方案。

  • 豁免多为限时(5年/13.5年),而非永久豁免。

     

4.认可“严格条件下继续使用(RO3)”

  • 对电子半导体、能源、PFAS 生产、产业用纺织品基本合理;

  • 对交通、密封、机械效果不足。

     

豁免意见

硬铬电镀、高压开关绝缘气、半导体制造、电子显示/电路板/光子学、两相浸没冷却、电池粘结剂与电解液、医用可重复纺织品、航空液压油、HEPA/ULPA 过滤器等。

合理 / 大概率合理

多数含氟气体用途

不予认可

印刷、密封、机械、其他医疗、军事、炸药、产业用纺织品、广义工业

无法评估 建议先临时豁免,后补评估。

对以下两种食品接触材料豁免提议,SEAC无法判定该豁免是否具有正当性:

  • 用于柔性塑料薄膜挤出工艺(适用于食品及非食品应用)的聚合物加工助剂,有效期至挤出成型后6.5年;

  • 工业烘焙器具中的不粘涂层在法规生效之日后长达6.5年仍保持性能。

 

SEAC向所有利益相关者征求对RO1/RO2/RO3 三种限制方案的成本、可行性、合理性的意见,如各类豁免是否正当、期限是否合适、替代品是否存在、技术经济可行性、合规成本、供应链影响、贸易影响、就业影响、场所管理计划、标签、浓度限值是否可执行,以及对8 个未详细评估行业(印刷、密封、机械、其他医疗、军工、炸药、产业用纺织品、广义工业)的补充证据。

可通过官方平台:ECHA EUSurvey 在线问卷提交。

https://ec.europa.eu/consultation/runner/echa_pfas_seac_do_consultation

 

 

RAC的意见更严格

 

  • 支持采用 OECD PFAS 定义,但不豁免可降解PFAS亚组

  • 仅支持一项用途豁免:个人防护装备及相关浸渍剂,以避免对劳动者健康与安全产生负面影响。

  • 豁免使用需标注标签、提交管理计划、监测与报告严控排放。

  • 需统一检测与执法方法保障落地,需持续采用非靶向与靶向相结合的监测方法以覆盖全部 PFAS。

     

 

IQTC建议:尽快启动风险排查与数据准备

 

欧盟PFAS限制提案影响广泛,所有出口欧盟的产品都将受到影响,相关中国企业应当抓住征求意见的时间窗口,争取最有利的豁免,可由行业协会牵头统一提交,从替代技术、成本效益、工艺说明、测试数据等角度,争取延长豁免期限和过渡期。

 

 

IQTC可提供的支持服务

 

为帮助企业顺利应对PFAS监管升级,IQTC可提供以下技术支持:

 

总氟(TF)/总有机氟(TOF)检测

 

采用离子色谱法(IC),可满足多国法规限值要求,包括:

  • 美国加州 AB1200:纸制品 TOF ≤ 100 ppm

  • 欧盟 PPWR:TF ≤ 50 ppm

  • 丹麦 681号行政命令:纸制品 TOF ≤ 20 ppm

     

    靶向PFAS定量分析

    采用LC-MS/MS、GC-MS/MS技术,可实现数百种PFAS物质的精准检测与定量分析,帮助企业有效识别不同形态的含氟化合物,支撑法规合规与市场准入。

 

 

 

欧盟PFAS新草案征求意见

2026年3月26日,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发布关于拟议范围内限制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(PFAS)的草案,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5月25日。此次征求意见重点聚焦于:拟议限制措施的社会经济影响,以及各行业PFAS替代品的可用性与技术可行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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